律師隨筆|面對信息網絡侵權 知識產權權利人應如何維權?

  • 來源:武漢鷹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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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11-09

隨著信息網絡的發展,侵犯知識產權的表現形式不再局限于線下有形載體,越來越多的侵權人通過網絡實施侵權,這似乎是一個“山寨工廠”。面對互聯網上的著作權侵權、商標侵權等侵權行為,由于互聯網具有傳播速度快、傳播范圍廣、信息修改刪除容易等特點,知識產權權利人往往沒有辦法制止侵權行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面對信息網絡侵權,知識產權權利人該如何維權?本文將從維權重點維權手段. 一、維權重點兩個角度進行簡要描述

互聯網維權難是由互聯網的特性造成的。互聯網上的信息容易被修改和刪除,這就要求權利人高度重視取證。互聯網信息發布者往往不是實名,可以自由退出,使得權利人很難明確侵權主體的身份。互聯網縮短了地理距離,侵權人可能遍布全國,這不僅增加了維權的難度和成本,也要求權利人了解管轄規定,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法院…… (一)固定侵權證據.

一旦發現信息網絡侵權,在采取任何維權措施之前都必須進行取證,避免侵權證據的丟失。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一般采用公證法取證,公證書專業性強,認可度高。除非存在重大缺陷,否則無論是向有關部門投訴還是采取訴訟措施,都會得到認可。最近,存證云、可信時間戳、公證云等電子存證平臺越來越多地用于電子證據收集,也有一些案件在訴訟中得到認可。對于需要成本控制的案件,可以在對比收費情況后自行選擇取證方式。考慮到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證據收集非常重要,需要很高的專業性,建議由專業人員協助取證。 (二)明確侵權主體身份

侵權證據固定后,無論是選擇向相關部門投訴還是提起訴訟,都需要明確侵權主體的身份。目前主要有三種解決方案。

1.通過網站查詢,如查詢實名認證信息、ICP備案信息;

2.通過與侵權人建立聯系獲取信息,如通過交易獲取侵權人信息;

3.通過網絡服務提供商詢問信息。 (三)確定管轄法院

對于信息網絡侵權來說,可能存在多個有管轄權的法院,選擇不同的法院會對維權的成本、時間甚至判決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權利人首先要知道自己的案件有哪些法院管轄,然后進行案件檢索,分析案件情況,綜合考慮裁判觀點、維權成本等因素。為自己確定更有利的管轄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所以本文暫時不做說明。 二、維權手段

說到維權,大多數人都會想到訴訟。事實上,對于信息網絡侵權,如果不區分具體情況選擇訴訟,很可能會付出很大的成本和精力,達不到理想的維權效果。維權手段一般有四種,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 (一)直接向侵權人發函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可以權利人名義向侵權人發函或者委托律師發律師函。這種方法的優勢在于成本低、時間短,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無效的,因為很多侵權人認為自己沒有侵權或者對權利人沒有影響,收到信后往往不愿意改正。 (二)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投訴,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侵權人只能基于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平臺實施信息網絡侵權,這意味著ne

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的通知內容要求較高,很可能因為通知中缺少必要信息導致后續訴訟中認定通知無效,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收到該通知后無需采取必要措施。

????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權利人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上述部門對相關侵權行為有查處的權利。這種方式的缺點主要在于行政部門對侵權行為的認定沒有法院專業,采取措施會比較謹慎。

???? (四)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依然是權利人有效維權的主要方式,原因在于法官通常具有較高的專業能力及辦案經驗,給予的救濟方式也比較多樣,包括禁令(停止侵權)、損害賠償、消除影響等,能夠更好的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其缺點主要在于耗時長、成本高、對于證據的要求較高。
信息網絡侵權行為不會因權利人放任不管而消失,反而會愈演愈烈甚至產生嚴重的后果。權利人應認識到維權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掌握一定的維權策略,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上內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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