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隨筆|境內個人能否直接持有境外公司股份?

  • 來源:武漢鷹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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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10-27

當事人經常咨詢,想以自己的名義購買海外企業的股權,而不是海外上市公司的股份,直接從海外企業的股東那里轉讓,詢問如何操作。

我只能遺憾地告訴他們,風險很大。

中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境內機構和個人直接對外投資或者從事境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也就是說,在中國境內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個人,必須到外匯局登記。

目前,我國外匯管理部門只登記境內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為境外股權融資(包括可轉換債務融資)目的直接設立或間接控制的境外企業(“特殊目的公司”),不登記境內居民直接購買境外企業股權。因此,我們不建議以自己的名義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除上述特殊情況外,目前我國只允許境內企業持有境外公司股份。《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企業境外投資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

因此,國內個人如果想非公開持有境外企業發行的股票,又不能直接購買,就必須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機構等其他方式間接持有境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